宿迁市征兵负责人钱善忠就夏秋季征兵工作答记者问(3)

江苏征兵网2018-11-20李一老师

问: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征兵政策法规有什么样的处罚措施?

答:根据《刑法》、《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征兵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征兵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对在征兵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问:除了介绍今年征兵工作的有关情况之外,作为军分区参谋长、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征兵办主任,请您给全市适龄青年说几句寄语?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一人参军,全家光荣。部队是培养和造就人才的大熔炉、大学校、大家庭。通过部队的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和系统教育,可以在理论素养、意志品德、组织协调、身体素质、管理能力、工作作风和吃苦耐劳精神等方面得到全面提高。军营能成才、部队锻炼人。热血男儿报效祖国,有志青年志在四方。广大适龄青年要胸怀大志,勇于走出家门,自觉接受祖国挑选,在为富国强军作贡献的同时,锻炼自己,丰富自己,实现人生价值。广大适龄青年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要胸怀大局,关心国防,支持征兵工作,为部队建设输送优秀青年,为确保军队完成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新使命,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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