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相关要求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是国家和政府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对困难学生进行帮扶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充分重视并做好落实工作,申请过程中参照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充分考虑学生家庭实际情况,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2、各学院务必保证系统录入学生贷款信息准确。
3、学院应加强监督审查,确保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将填写声明作为育人工作的有效手段。
4、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学院统一收取贷款学生的《贷款受理证明》交校资助管理中心,以便学校办理回执确认手续。贷款合同完成该程序后,方可正式生效。
5、校园地贷款咨询:资助管理中心(厚德楼210办公室),86953117,顾老师、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