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入学考试,入学指南,开学时间及新生转专业(3)

江苏高考2018-07-21王华老师

第十五条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第十六条二级学院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汇总后报教务处。

第十七条教务处汇总全校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复查后,通知相关二级学院。

第十八条相关二级学院组织转专业选拔考核,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

第十九条教务处汇总全校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向全校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反映。

第二十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第二十一条各二级学院的转专业工作必须严格按上述程序组织实施。在学校规定的时间之外,不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六章学籍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生跨学科门类转专业的,原则上应转入低一年级学习;学生转入同一学科门类相近专业的,经转入二级学院核准,可转入同一年级。

第二十三条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自学校批准之日起进入所转入专业学习。学生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转专业手续,领取转专业通知书,到转入二级学院报到。

第二十四条学生转专业后,应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读课程。原专业已修读的课程及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经转入二级学院核准后予以承认;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经转入二级学院核准后可作为通识选修课程学分记载。凡需要补修的课程,按照重修的要求办理。

第二十五条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和年级的学费标准缴纳学年学费和学分学费。

第二十六条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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