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3)

江苏高考2018-07-11王华老师

5.学生转专业后,不得再转其它专业,并按新专业学费标准交费。

第六条 附则

1.本规定如因国家及江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调整,出现不符合上级规定情形,则根据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本办法自2013级起施行,2009年《扬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自行废止。

3.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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