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必须填报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
3.考试要求
(1)演奏流畅、准确。无不良演奏习惯及明显失误。
(2)能感悟音乐作品,准确把握音乐风格。
4.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演奏(不允许伴奏)。
(三)视唱、练耳
1.考试目的
视唱、练耳是考生入学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通过视谱即唱和听辨听写能力的测试来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音乐表现能力以及读谱能力,从而衡量考生是否具备专业学习的基本素质和条件。
2.考试内容、要求和形式
(1)视唱
①考试内容。视唱曲2-3首,每首长度约8-16小节;C大调、a小调或C宫系统五声性调式,适当运用辅助性变化音;2/4、3/4、4/4、3/8、6/8等常见节拍形式;简单节奏组合为主,包含切分音、三连音等较复杂节奏类型;音域在小字组a到小字二组e之内。
②考试要求:掌握各种常用音符、附点音符、休止符的时值和切分音、三连音、弱起节奏以及2/4、3/4、4/4、3/8、6/8等节拍;每条视唱演唱时音高、节奏准确,速度前后一致,富有音乐感;并能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