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及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按照“满足等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由院校按其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3)对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且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院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由院校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4)对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艺术类校考院校,且专业合格、文化分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由院校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使用专业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院校(专业)的录取规则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按文化分录取;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按专业分录取;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一定比例合成总分进行录取。具体详见各校的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
三、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填报及投档办法
1.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gkcx.jseea.cn)和市、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市、县(市、区)招办、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招生人数等信息,为考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
本批次省控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院校志愿,下同)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自行上网(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下同)。考生在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还须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如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报机会,由此对考生本人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2.文科类、理科类和体育类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和院校服从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