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音污染控制  

江苏高考2018-06-01王华老师

本报讯(记者邵建华)5月29日,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加强中高考期间(6月1日至6月18日)环境噪声污染控制,保证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通知要求,盐城市区、各县(市)城区范围内,每天20:00至次日凌晨6:00(其中6月7日至6月9日和6月16日至6月18日全天候24小时),禁止下列活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建筑及装潢施工作业;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周边噪声超标;禁止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严格控制机动车辆使用喇叭;禁止冷作加工点产生噪声污染作业;禁止挖掘、运送渣土产生噪声污染作业;禁止在考点、驻点附近进行道路、桥梁施工作业。

通知要求,各级环保、公安、城建、工商、文化、城管、交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噪声污染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及上述有关规定的单位和各人,给予严肃查处。市区举报电话如下:环保部门:12369;公安部门:110;城建部门:12319;工商部门:12315;文广部门:12318;城管部门:88366110;交通部门: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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