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高职院校招生时,合格考试科目成绩作为招收普通高考考生的依据。
四、组织实施考试
(一)考试对象
普通高中生必须参加资格考试。高中其他学校的学生、往届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以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二)注册方式
普通高中生在其学籍所在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其他高中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或指定的登记点办理登记手续,往届学生和社会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或指定的登记点办理登记手续。
所有考生均实行网上报名。
(三)考试费用
考生每科报考合格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四)考试组织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合格考试,实施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组织标记、统一公布成绩。
艺术(音乐、艺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科学实验的具体实施办法另文发布。
(五)考试时间安排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合格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1月(具体考试时间另行公布)。
艺术(音乐、艺术)、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区市根据《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规定的流程确定,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等合格考试。
高二第一学期末,普通高中生可以首次参加资格考试。考试科目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7门;高三第一学期末,普通高中生可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资格考试。其他高中生按照普通高中生的要求执行。以前的学生和社会人员可以独立参加资格考试。
合格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相应科目的下一次考试。普通高中生语文、数学、外语合格考试的补考由各区市组织实施。
考试对象和时间
1.考试对象。普通高中生必须参加学术水平考试。其他高中生和社会人员也可以报名参加。
2.考试时间。学校应平衡安排每学年的教学科目,统筹确定各年级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原则上,一年级约有2门科目,二年级约有6门科目,三年级约有6门科目。各省(区、市)每年组织安排的考试应覆盖所有科目,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要。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末。各省(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更换所选科目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