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变化3]周期内满12分A、B照将降级
这位负责人介绍,依据新规,持有A、B照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证将被逐级降级,最低降到C1。
身体条件发生变化需要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如果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注销驾驶证。
不过,A、B照在2013年前的记分,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不作为参加审验或降级的依据。
[新变化4]6年均未扣满分可换10年驾照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新规对一些严格守法的驾驶员也启动了更便利的举措。比如说,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如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新变化5]特殊原因可延期审验、换证
据介绍,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特别提醒
记分周期
从初领驾驶证日期算
有不少人认为,记分周期是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其实这是错误的。
驾驶证记分周期是12个月,从初领证日期开始计算。比如2012年2月1日领证,那么到2013年1月31日24时止为一个记分周期。
另外,需要更正司机朋友们一个错误认识,驾驶人记分是以0分开始将违法行为产生的分值记入您的驾驶证中,而不是在12分基础上扣分。也就是说,初领证的驾驶人记分均为0分。在日常查询时,查询结果显示的记分越低越好,而不是越高越好。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则需要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并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