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退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7.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江苏省在确定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排队,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B级,必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需达到C级。
9.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学校在录取时,政策性加分计入总分。
10.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cucm.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zjc.ccucm.edu.cn/zhaosheng.php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电话:0431-86172013、86172018、86172896、86172106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第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