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专业: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30元;针灸推拿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30元;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30元;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30元。
第六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含90分)。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条男女生招收比例
学校在招收男女生比例方面不做任何要求。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此外,肢体残疾的考生不宜报考公共管理类、药学类、护理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如果发现考生体检结果与实际不符,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护理学专业男女生不限,男生只招收有志愿的考生,根据护理学专业就业特点,建议男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
第十二条为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学校给予部分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机会,新生入学后可依照当年执行的《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优秀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进行申请。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
1.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调档比例。学校最大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下达的各批、各类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各省(市、区)具体调档比例视各省线上生源情况而定。
3.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采取“遵循志愿,总分优先”的录取原则,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长春中医药大学的学生,当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4.专业级差。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除内蒙古自治区外),实行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第一、二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第二、三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
5.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授予医学、理学、工学学位的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语文”、“外语”成绩高者;授予管理学学位的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数学”、“外语”成绩高者;授予文学学位的专业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语文、“理综/文综”、“数学”成绩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