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新生儿落户政策,荆门市新生儿上户口落户时间和材料

计划生育2018-06-10王华老师

办理条件

1、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荆门市户籍居民,可在荆门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出生时父母是双军人,且双方或一方是荆门驻军部队现役军人,可在父(母)驻军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荆门市、区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童),统一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申报出生登记。

4、荆门新生儿上户口必须在孩子出生三个月以内

办理材料

生育政策内的新生儿入户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医院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结论;

2、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婴儿父母亲的《结婚证》或《离婚证》;

4、《计划生育服务证》。

办理流程

1.申请

监护人向婴儿母亲或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2.受理

派出所审验材料,提交复印件及申请表

3.领取户口簿

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打印发放居民户口簿

温馨提示: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地点

荆门户籍所在地公安局电话及地址汇总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对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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