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条件及比例)

计划生育2018-08-18三水老师

生育险报销标准

2016山西生育险报销新政策

一.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生育营养与围产保健报销标准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报销标准

1.流产400元;

2.顺产2400元;

3.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4.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职工产假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标准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生育险申请报销材料

参保女职工属生育第一胎的(含婚后第一次流产)须提供以下证件及复件(A4):

1.本人身份证;

2.计划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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