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贫困村卫生室诊疗设备配备。统筹安排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和县上整合资金,按照缺什么配什么的要求,在省上为每个贫困村卫生室配备1台健康一体机的基础上,为每个贫困村卫生室配备2万元的“10小件”基本诊疗设备(出诊急救箱、清创缝合包、身高体重计、便携式高压消毒锅、治疗盘、疫苗冷藏小冰箱、药品柜、资料柜、检查床、观察床),提高贫困村卫生室诊疗水平。
(四)加快贫困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从房屋建设、设备配备、队伍建设、综合管理、业务服务、院园文化、医德医风等7个方面全面落实标准化建设要求,具体参照《高台县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活动实施方案》(高卫发〔2015〕19号)确定的标准进行建设。同时,选派县级医院执业医师到贫困村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多点执业,帮助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在诊疗业务、人才培养、公共卫生和健康教育等方面提升服务能力。
(五)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对于贫困村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全省统一政策,收取一般诊疗费进行间接补助。2016年起,争取省级补助资金,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贫困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在全面落实省级财政给予贫困村乡村医生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予以贫困村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并根据乡村医生工作绩效考核发放,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落实省上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六)强化乡村医生培训。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做好贫困村卫生室人员选配工作,力争为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以上的医生;加强在岗村医培训,分批安排贫困村乡村医生进修,进一步提高业务技能。落实乡村医生每周到乡(镇)卫生院工作1天或每月工作1周制度,乡(镇)卫生院每月组织乡村医生至少参加1次业务培训,县卫生计生委每年组织乡村医生至少参加1次短期业务培训,重点加强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健康管理促进模式改革、健康教育、中医适宜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能力。
(七)加强全科医生培养配备。加大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利用2年时间,为贫困村所在地的3所卫生院新培养全科医生6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达到5名以上,与乡村医生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针对性提升重点贫困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健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