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提高普查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认知度和配合度,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陕西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宣传的内容和重点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实现市十三次党代会目标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摸清西安经济发展底数,夯实宏观调控和决策基础,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普查宣传的内容和重点在于要宣传普查的重大意义,宣传普查的内容和方式,宣传统计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宣传基层普查人员的事迹和经验。通过宣传达到普查对象知晓普查、支持普查、参与普查的目的。
二、宣传产品种类
(一)国家制作类。
1.宣传标语和口号。5月底前完成征集、筛选和公布,获选作品供各地在普查宣传中使用。
2.设计制作《形象视觉识别设计手册》。5月底前完成,包括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志及其含义、要素和应用规范,标语口号,户外广告设计,普查工作用品设计等,以规范普查LOGO的使用与管理,为各地统一口径,快速规范开展普查宣传提供参照。
3.制作宣传手册。完成时间根据《普查条例》及释义修订情况确定,主要面向地方政府,侧重于《普查条例》和释义的宣传,以提升各级政府对普查工作的重视,具体包括国务院通知、机构组建通知、与中宣部联合发文、有关领导答记者问、普查条例、条例释义、国务院领导讲话、标语口号、启用LOGO通告等内容,《宣传手册》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经普网刊发。
4.制作宣传海报。6月前完成,结合本次普查的新特点,拟创作不同风格的宣传海报5幅,以电子版形式通过局内网发各级统计机构,各地下载并按需自行印制。
5.制作宣传片和公益广告片。6月底前完成,宣传片8分钟左右,以介绍经济普查的意义与内容、创新与特点、调查流程、法律法规知识等为主;号召社会各界按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要求,提升真实填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抵制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在宣传片基础上,制作5秒、15秒和30秒三个版本的公益广告片。宣传片和公益广告片将以电子版形式发各地,以便在7月份清查阶段宣传使用。联系中宣部和中央电视台,于12月在央视主要频道播出,在普查现场登记即将开始前形成集中宣传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