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工作
各镇街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按计划落实消防队站建设。市政消火栓按照消防规划应建尽建,完好率达到98%以上。符合一、二级专职消防队建队标准的镇街按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余镇街街建立志愿消防队,人口超1000人的行政村全部建立村志愿消防队。所有重点单位和街道社区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推动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内容,所有火灾高危单位接入城市远程监控系统。积极推广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测系统。加强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和智能充电装置建设。所有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组织并常态化开展工作。
(三)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区公安分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保方案,成立指挥机构,组建安保团队,开展实地熟悉演练,督促涉会场所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加强针对性宣传培训,组织网格力量实施群防群治。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要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深化消防宣传培训
1.强化社会化宣传教育。结合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不少于80%的社区聘有“消防宣传大使”,每个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人数不少于3人。8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组织开展第四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所有大学、高中新生军训期间接受“四个一”消防安全教育。积极参与各类消防夏令营、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和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网络大赛。
2.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区消防大队要按照“六有标准”(有固定场所、有影像资料、有互动体验、有培训计划、有师资力量、有讲解示范)建立一个区级教育培训基地、30%的镇街要建设镇街级教育培训基地。要落实人员,对出租房出租人、承租人、一般单位(场所)员工等人群开展经常性培训。
3.强化社会消防培训。开展“联百镇街、走千村社、进万家庭”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大力推动社会化培训工作,引导建立社会消防培训机构或培训点。区消防大队组织对区委区政府、行业部门、国有企业、镇街、社区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全部培训一遍。在余杭区试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居民群众消防安全培训。扩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规模,满足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