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2)

活动方案2018-11-10王华老师

四、强化多元化火灾防控

各乡镇(街道)要完善微型消防站建设,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微型消防站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内到场处置。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在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努力实现互查互检和构建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强化重点区域消防安全保障。贯彻落实《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应用场所配备简易消防设施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7〕24号)要求,加强社会火灾技防能力,在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活动场所以及“三合一”场所密集区域,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设备。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探索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活动,针对火灾预防、灾害自救、逃生技能、隐患自查等方面,创作易学易懂的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利用主流媒体等宣传媒介广泛深入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部署和督促指导全市夏季消防大检查工作,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协调落实、情况汇总等。市直有关单位(名单附后)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于6月10日前报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单位工作总结于9月10日前报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2】

各医疗卫计单位、民营医院: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保持全系统无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关于做好劳动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全面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通知》(杭卫计办〔2017〕20号)和《关于印发〈全区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余消安委〔2017〕6号)等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际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卫生计生单位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治理,有效提高单位内部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全系统火灾防控能力,为全区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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