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网络品牌培育。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原则,优先扶持发展平凉金果、平凉红牛、静宁烧鸡、蔬菜、药材等特色产业,培育地方优质特色品牌。加快我市优质农产品“地标保护”、“绿色”、“有机”、“无公害”的资质申报认证,增强网销农产品生产标准制定、农业品牌打造、品牌推广宣传力度,加强贫困地区特色产品品牌化建设,提升产品品质、价值和知名度。建立“全市电商适销商品数据库”,对全市优质特色农产品种养规模、产量产值、品质特色开展调查摸底统计,编制市、县(区)特色主导产品目录,确定主导品牌。
(五)金融服务支撑。金融部门要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拓宽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全省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做好电商贷款申报基础工作,争取贷款政策向电商扶贫倾斜。要将电商扶贫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对开办网店、从事网货生产销售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生产销售网货产品、带动效果明显(以销售贫困户产品为主)的企业和网店,给予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三年以内的小额信贷支持,政府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
(六)试点示范引领。重点在国家级扶贫县和集中连片贫困县开展电商扶贫试点工作,每县选择1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3个村,按照试点方案迅速安排启动,加快制定试点乡、村路线图,确定时间表(见附件3)。积极开展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基地、企业)创建,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培育建立农村电商综合信息服务等农村电商服务平台。积极推进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京东集团“千县燎原”和苏宁“农村电商”计划落地,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网络中的应用,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利用大平台提升我市电商扶贫质量水平。
四、强化保障
(一)组织领导。坚持“市上指导协调、县(区)统筹管理、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体制,市、县(区)、乡要逐级签订电商扶贫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限要求。总体工作在市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导下开展,市商务局、扶贫办负责全市电商扶贫工作的指导和推进;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县(区)电商扶贫各项工作的协调落实。各乡(镇)和贫困村为具体实施单位,要整合工作力量,抓好电商扶贫各项工作的落实。贫困村“两委”班子、“双联”单位和驻村工作队要配合做好电商扶贫项目实施、政策宣传、组织培训和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