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1、镇级统筹、分级负责。按照“村级实施、部门参与、帮扶到户”的要求,突出镇级统筹责任,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共同扶贫的工作格局。
2、因户施策、精准脱贫。建立精准扶贫数据库,用好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成果,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实行“一户一策、一人一法”,提高精准脱贫实效。
3、部门协作、合力攻坚。坚持扶贫开发工作“一盘棋”,强化部门协调,加大政策统筹,整合利用资金、项目等各类资源,全力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
4、分类指导、协同推进。对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经济基础较差的村,加大倾斜支持力度。鼓励经济和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率先完成脱贫目标。
(三)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全镇1292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其中通过低保兜底脱贫798人,通过产业发展、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等多种路径脱贫494人。2015年完成脱贫723人,2016年完成脱贫569人,2017年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三、参与范围、帮扶方式和帮扶内容
(一)参与范围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镇直机关部门及部分双管部门副职以上干部,各驻村第一书记(包村干部),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其他经济和社会组织及个人自愿参与,在镇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原则上优先安排各村“两委”干部及驻村干部,剩余贫困户由镇机关及双管部门干部兜底。一般情况下,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保3户,其他镇村干部每人包保2户,确保每一个贫困户有一名干部结对帮扶。
(二)帮扶方式
1、基础设施帮扶。对贫困人口较集中,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严重滞后的地方,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扶持,重点帮助改善通路、通电、通水条件,改善农田水利设施。
2、搬迁帮扶。争取棚户区改造及土地挂钩置换资金,优先对贫困户集中的村进行社区改造,开展搬迁扶贫,将贫困户迁往就业、生活条件较好的镇驻地。同时,国土、村镇部门要依据相关政策,为贫困户建房减免一定费用。
3、产业帮扶。加快推进镇小微产业园建设和企业入园工作,动员入园企业积极参与峄山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活动,对有务工需求的39户贫困户,在门岗、卫生清理等适合扶贫对象的岗位上优先考虑帮扶就业;优先推荐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进入园区企业工作。在“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中,优先对有种养需求的13户贫困户给予产业帮扶。镇财政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分期对有适合自身发展产业的贫困户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充分发挥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贫功能,一方面对参与扶贫帮扶工作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上报上级示范社、龙头企业;另一方面鼓励和引导部分贫困户积极参与扶贫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加入专业合作社,通过“基地+农户”和土地入股的形式,享受企业和合作社利润分红。引导宜养区贫困户发展养殖业,采取与食品加工企业合作的方法,扶持带动一批贫困户通过饲养畜禽增收。对有发展项目而缺乏启动资金的贫困户,协调农业、金融等部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提供种苗、贷款贴息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