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党员干部做到“四知四清四掌握”:
“四知”:知岗位职责,知服务对象,知片区公安民警,知社区包片干部;“四清”:亲属日常表现清,亲属就业情况清,亲属出租房屋情况清,亲属中信教情况清;“四掌握”:掌握邻里基本情况,掌握居住楼出租房屋情况,掌握居住楼宗教信仰情况,掌握居住楼异常情况。
㈢监管责任区干部对服务对象做到“四知四清四掌握”:
“四知”:知经营主体底数,知经营主体类型,知家庭成员状况,知雇工人员情况;“四清”:经营情况清,信教情况清,重点人员清,贫困群体清;“四掌握”:掌握经营者详细住址情况,掌握经营者主要社会关系,掌握经营主体利益诉求,掌握重点经营户行为动向。
四、工作措施
㈠群防群治,强化单位防控体系建设。将党员干部“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运行纳入局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党员干部“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台账。一是对每名干部(含离退休老干部)的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社会关系、宗教信仰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二是要求有房屋出租的干部职工做到租住房屋对象“五不租”,即:“留异常胡须的不租,戴面纱、着吉力巴甫服的不租,无身份证、居住证等身份不明的不租,无稳定职业的不租,思想状况不明的不租”。同时对租住人姓名、籍贯、职业、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情况进行登记,连同租住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一并交至局办公室备案;三是广大党员干部要及时掌握亲属信教异常、经济收支异常、子女辍学等重大情况,遇紧急情况须第一时间向单位报告。办公室要安排专人如实登记以上信息报告情况,将所有调查表统一汇总并形成完整台帐,逐户逐人建档,切实做到单位对干部职工情况完全了解,对存在问题实行定向分类管理,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复杂性,采取相应对策,尽最大可能消除稳定隐患、维护长治久安。(责任科所:办公室、各科室、工商所)
㈡规范管理,定期开展清理排查。单位每周组织开展一次社会治安清理排查,切实做到“四知四清四掌握”。一是在对单位干部(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家庭成员、社会情况掌握清楚外,必须清楚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情况、言行举止和在社会上的现实表现情况,积极发动干部引导其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树立全民参与稳定观念,教育身边人明辨是非,抵御渗透,检举揭发各类违法犯罪;二是摸清单位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详细情况。对单位门面房、住宅小区、干部(含离退休人员)出租房屋以及承租人进行定期清理排查,掌握每一个流动人口的现实表现、思想状况、宗教信仰等情况。同时,办公室要积极与辖区派出所联系,掌握承租人原户籍地址、背景和底细,实行分类管理,严防“三股势力”利用单位和干部出租房进行非法聚会、非法讲经、“圣战培训”、制爆试爆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通过清理排查,随时掌握单位干部家庭、小区内每个住户的情况。掌握亲属信教异常、经济收支异常、子女辍学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问题。对发现的隐患漏洞,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控得住”。对重大敏感、紧急信息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或第一时间向就近治安岗亭或110报警,然后报单位。(责任科所:办公室、党总支办、纪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