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2)

活动方案2018-07-18三水老师

法制股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表》(附件1)、《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附件2)和《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附件3)、《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附件4)以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附件5)中的标准,对局属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自评;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表》、《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进行自查自评;县运输管理所按照《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进行自查自评。

(三)全面考评阶段(6月8日—6月14日)

1.全面考评的方式。局将组成考评组,在各相关单位自评工作基础上,以案卷评查、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各相关单位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

2.评议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由案卷评查、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督导检查三部分组成。

(1)案卷评查。对具有行政职权的单位随机抽取2016年以来办理的行政许可案件总数的20%、行政处罚案卷总数的15%、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处罚案卷的30%进行评查,重点评查强制文书的使用情况。

(2)基层站所考核。抽查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基层站所实地考核情况,考核内容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情况。

(3)督导检查。采取听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及日常监督记录、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

(四)总结迎检通报阶段(6月23日—8月30日)

1.对考评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汇总,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题报告,并将此次考评情况进行通报。

2.认真处理好考评中暴露的重要问题,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责令发布单位撤销或者修改;对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履行或限期改正;对作出的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纠正或责令改正;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责令予以纠正。

3.对本次考评工作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针对考评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整改,以迎接市局7月份对各县(市、区)的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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