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我”为何存在?私心何以滋长?人非圣人,要求所有人都大公无私,过于理想;一般人有点私心,在所难免,可以通过道德和法律规范。但作为共产党员,公私之分绝不是小事,不仅关乎党员是否合格,而且关乎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水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思想基础,是我们党存在的价值,是我们党树立的自身形象。不弃私心,必废公事。党员干部公私不分、自私自利,必然损害党的形象、贻害党的事业。邓小平同志指出,“小圈子那个东西害死人哪!很多失误就从这里出来,错误就从这里犯起。”针对党内存在的占“小便宜”现象,习近平同志强调:“虽然这些似乎是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但面广量大,已经成为诱发腐败的直接动因,其危害不可小视”。一个个反面教材令人警醒。一位落马官员东窗事发后忏悔道:私念一箭穿心,毁了自己、害了家庭,身败名裂、人亡家破。教训深刻,发人深省。
党员干部思想修养的“质量”,决定其私心的“数量”。只有加强思想修养,才能减少私心“存量”、遏制私心“增量”。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我们应深挖思想根源,铲掉私心滋生的土壤,自觉锤炼党性、锤炼品德,提升思维层次、提升思想素质,真正把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优良传统、道德情操等厚植于心灵深处,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党员干部的私心就可能“加速”滋长,私欲就可能“放量”增长。因此,各级党组织应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不留“死角”、不设“暗门”、不开“天窗”,通过严格执纪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制度意识、规则意识,为党员干部的私心扎上“篱笆”。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干部有没有私心,群众心里有杆秤。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把群众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落到实处,让党员干部在“玻璃屋”“阳光房”里工作,一言一行都进入群众的视线中,党员干部的私心与“小我”就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