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及报销比例和报销流程(2)

惠民政策2018-07-24李天扬老师

报销比例及范围

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注: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注:如住的是三级医院。

1、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报销地址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7号市府办公大楼4号楼

电话:0763-3381331

清远市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北门街北门小区五号楼三楼

电话:0763-3326924

英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英德市英城镇峰光路

电话:0763-2236883

连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连州市连州镇荷香街93号

电话:0763-6633989

清新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清新县太和镇滨江路35号二楼

电话:0763-5812678

佛冈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路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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