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及报销比例和报销流程(2)

惠民政策2018-07-19王华老师

湘潭大、中、小学生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

学生门诊待遇:学生在本校医院(医务室)或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一次性治疗费用在1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部分按65%的比例报销。年度普通门诊的最高支付限额为550元。

学生意外伤害待遇: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由基金支付50%,最高支付1000元;学生无他方责任的意外死亡基金支付10000元。

大学生转诊待遇:经首诊医院确认确需转诊的,办理转诊手续后可在市内任一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论该医院级别如何,均按一级医院的级别进行结算。

办理材料

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材料

1.住院批准书及住院病历

2.费用清单

3.有效票据

4.医保证、医保卡

5.出院诊断证明书

6.出院小结

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材料

1.医保卡

2.门急诊病历本

3.处方

4.费用总清单

5.出院诊断证明书

6.出院小结

7.住院病历复印件

8.发票

办理流程

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报销流程

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设立在医院的医保办进行现场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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