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的呢?小编整理详情如下:
报销条件
城镇居民
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
2.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
3.第三次住院的,取消起付线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
一档缴费的城乡居民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
二档缴费的城乡居民报销比例为
甲类药品: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
乙类药品: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55%
注:转往市外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负担住院费用的比例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
普通门诊
比例:报销50%,年最高报销150元
城镇职工
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
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700元。
退休人员
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600元。
报销比例:
1.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为:职工700元,退休人员600元;超过部分,职工负担25%,退休人员负担20%。
2.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为:职工600元,退休人员500元;超过部分,职工负担20%,退休人员负担15%。
3.在一级医院及其他类别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为:职工500元,退休人员400元;超过部分,职工负担15%,退休人员负担10%。
注:年度内,从第三次住院起不设起付标准,分别按医院等级和各自负担比例确定个人和统筹基金支付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