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及报销比例和报销流程

惠民政策2018-07-12李天扬老师

烟台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的呢?小编整理详情如下:

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

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

报销比例:

前提条件: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根据医院等级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档缴费的一级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按83%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

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8%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

注: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享受成年居民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

普通门诊

报销比例:50%

起付标准:30元

封顶标准:80元

城镇职工

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800元。

2.第一次住院全额负担,第二次减半,第三次及以上均按100元负担

最大额度:

每个年度基本医疗保险10万元,大额救助40万元,共计50万元。

报销比例:

基本医疗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政策范围内费用),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

转往市外省内、省外定点医院和市外非定点公立医院的,分别首先自负一级医院10%、二级医院15%、三级医院25%。

大额报销比例:

10万元至20万元、20万元至30万元、30万元至40万元、4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分别按80%、70%、60%、50%报销(政策范围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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