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地要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责任的通知》(粤府办〔2018〕6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低保政策规范实施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保障。
附件:2018 年梅州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惠民政策2018-07-09三水老师
五、各地要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责任的通知》(粤府办〔2018〕6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低保政策规范实施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保障。
附件:2018 年梅州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