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低保困难户申请条件标准及补助相关政策(2)

惠民政策2018-07-07李天扬老师

按照《张家界市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中有关规定,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做好资金预算和资金保障,要安排专项清理整顿所需工作经费。此次清理整顿过程中,各区县均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部分区县利用安排的工作经费,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进行核查。部分区县公车办还安排了专门车辆,确保认定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四)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清理整顿落到实处

按照工作部署,各区县在7月初对认定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自查,7月10日—20日,全市进行了交叉检查。交叉检查组对全市每个区县抽取30%的乡镇,对被抽到的乡镇抽取两个村,对该村的农村低保户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户全部进行入户调查。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乡镇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少量的对象认定不精准、认定政策执行有偏差的现象,针对这些现象,检查组现场反馈意见,并要求各区县在7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存在问题

(一)低保认定政策不好把握。在认定清理过程中,存在较多的特殊情况,按照政策,该户不能纳入低保,但又存在特殊困难,实际操作不好把握。比如,某户有3口人,成员构成为爷爷奶奶加孙子,该孙子的父亲去世,母亲为外省户籍,父亲去世后,该孙子的母亲便离家出走,现孙子系爷爷奶奶抚养,爷爷奶奶又有其他子女,且有赡养能力,按照规定,爷爷奶奶不能享受低保,而该孙子母亲虽然离去,但按照法律,仍负有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故该家庭按政策不能纳入低保。孙子因未成年,又不能单独立户,因不能享受低保,该未成年人便不能享受阳光助学等一系列社会救助,困难确实存在。

(二)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难度较大。农村低保和扶贫政策在对象认定、工作目的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适用法律法规各不相同,所以在对象识别和动态管理的衔接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困难。

四、工作建议

(一)迅速出台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的政策。要做到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融合,务必迅速出台具操作性的对象认定办法。

(二)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我市地处西部,经济总量较小,部分区县财政收入较低,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建议加大对我市的转移支付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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