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福利院的发展方向
随着分散供养与集中供养标准的统一与提高,多数身体健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对象自愿回老家生活,不愿到福利院集中供养。为此,未来的福利院将以供养失能和半失能老人为主,这就要求有相对专业的服务与护理人员。推进农村福利院护理服务外包、公建民营,将供养对象委托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有能力的社会组织集中供养,在确保农村福利院产权明晰、养老用途不改变和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采取委托经营的方式,引进管理人才,实行企业化管理,按市场化运作,打破行政管理过死的格局。委托方受市场的推动和经济利益的驱动,会不断地去改进服务管理方法、经营理念,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如我市在汉川市马鞍乡和分水镇两所农村福利院实行护理服务外包和公建民营试点,将组织全市社会救助负责人去学习和借鉴,并在全市进行推广。
(九)福利院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与建议
1.基层对农村福利院改扩新建资金压力大的问题。乡镇农村福利院多数是由六七十年代的旧学校、旧办公场所改造而来,由于年代久远,大部分已陈旧老化,不适应现代养老服务的需要。因此近几年各地改扩新建的力度很大。但是新建一所农村福利院,主体建筑平均约需资金400万元。这对于财政收入有限的乡镇来说,资金压力很大,有的需想尽办法来化解债务。
建议:各级财政加大对农村福利院改扩新建资金的投入。
2.上级政策在少数乡镇难以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湖北省五保供养条例》和孝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福利院管理与建设的意见》,对特困供养的责任主体、认定条件、供养标准、资金来源、人员配备、监督管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一些地方难以落实。
建议:上级加大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和问责机制,对执行规定不落实,执行过程走过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3.福利院工作人员难以聘请。由于农村福利院大多在偏远的农村,福利院没有人员编制,工作人员待遇差、事务多、服务累、地位低,导致服务人员难以聘请。
建议:一是要加强社会正面引导,给予农村福利院服务人员和护理人员以明确的和肯定的社会地位,增强年轻专业人才加入这一队伍的心理动力;二是要提高服务人员和护理人员薪资待遇,确保工资不低于本地社平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