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温补贴政策,哈尔滨高温补贴标准时间哪几个月(2)

惠民政策2018-07-03王新老师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主体是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称用人单位。23号文明确,虽然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主体是企业,但是“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个体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大学,民办医院、疗养院,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民办福利院等。

五、高温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

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人社局提醒: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高温补贴是国家的一项明确政策,是员工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关于高温补贴的时间和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大家关心的2018黑龙江高温补贴政策下来了吗这个问题,也不必过多的担心着急,相关的政策会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也有所调整,而这一政策是确定会下发的,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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