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最新粮食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相关规定(4)

惠民政策2018-06-12李天扬老师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各县要按照省批复的方案,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办法,制订详细的分阶段计划,精心组织,配套推进,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省批复的方案,及时做好所属乡镇方案的审批工作。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测算工作,及时将补贴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农户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补助到农户手中。要切实做到“五个到户”: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严格做到“六个不准”:不准擅自改动补贴通知书的数额;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当年农业税及附加以外的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组集体代领补贴;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9月20日以前,各市、县要根据省批复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对农民兑付补贴资金的动员和准备工作,并将粮食补贴通知书发放到每个农户。9月20日以后,开始兑付补贴资金。同时,继续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关系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党的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在实施改革的过程中,省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督查,随时掌握改革动态,对改革不到位和政策执行有偏差的及时进行纠正,对严重违反政策的将进行严肃查处和通报。各地对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研究探索解决的办法和途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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