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2)

惠民政策2018-08-30李一老师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代办必选)

3 、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必选)

4、 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必选)

5 、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必选)

6 、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7、 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8.、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9.、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必选)

10 、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如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的卡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11 、在非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12.、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可选,涉及相关必选)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漯河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处

地址:漯河市五一路377号

电话:0395 2122230

漯河市郾城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中心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海河路西段

电话:0395 6168855

漯河市召陵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处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

电话:0395 2605333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