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老年人补贴政策,云南省高龄津贴标准相关说明 (3)

惠民政策2018-10-15李一老师

再次,“十三五”期间,云南将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加快医养结合政策制度建设,打破体制分割现状,破除医养融合政策障碍,实现医养政策有效融合。同时,培育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建立规范养老服务目录,鼓励开展以基本养老为基础,以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康服务、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为重点的各类养老服务。

“十三五”期间,云南还将创新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方式,建立培训费用补贴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在职在岗培训覆盖面和效果,吸引养老服务业专业人才到养老服务机构就业。同时,我们还将积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增长机制,推进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和慈善超市建设,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供给范围不断扩大和质量显著提升,惠及所有法定群体。

王建新表示,未来五年,云南各级民政部门将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贯穿于民政事业的发展过程,进一步巩固保障民生功能,强化服务国防功能,拓展公共服务功能,在跨越式发展中增进人民福祉,让全省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云南省政府每年将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列入20项重要工作或十件惠民实事内容,设立了10.8亿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12年以来连续4年每年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7亿元,今年起省级又连续3年补助资金5000万元,对新建和改扩建办民办养老机构给予补助,中央、省级财政、发发改和福彩公益金5年共投入23.02亿元,建成了养老机构195个、农村敬老院66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24个等一大批养老服务设施,与“十一五”末相比,全省社会养老床位由4.4万张增加到近12.7万张,增长189%;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由9张增加到23张,增长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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