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老年人补贴政策,广东省高龄津贴标准相关说明

惠民政策2018-10-15王新老师

高龄老人的社会保障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我国各省市纷纷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包括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截至2016年8月,已有26个省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其中大多数地方对80岁以上的本地户籍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生活津贴、长寿保健补助。

广东省

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各自情况自主确定,原则上不能低于以下标准

1、特困人员和低保家庭中的60周岁及以上轻度失能老人,发放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00元;中度失能发放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重度失能发放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

2、特困人员和低保家庭中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发放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60元

3、低收入家庭(低保标准1.5倍以内)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人,发放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60元

我省60岁以上老人已达1194万

自2011年我省提出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津)贴制度以后,目前全省除潮州、云浮等2个地市面向困难高龄老年群体外,其余19个地市均建立普惠型的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广州、东莞以及深圳、佛山的大部分区还将发放高龄津贴范围扩大到当地70岁以上老人。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领取高龄津贴的老年人总数达到201万人,去年地方财政用于发放高龄津贴的资金超过12亿元。预计在今年底前,可实现全省全面建立普惠型的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津)贴制度的目标。

截至去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1194万,占全省户籍总人口的13.4%,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约187.3万,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

在交通出行方面,各地均出台了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优惠政策。其中,深圳、佛山、东莞、茂名等7个地市及江门鹤山市不限户籍,将优惠范围扩大到外埠老年人。

同时,我省还加快推进老年人意外险的覆盖,各地均实现了政府出资为特殊困难老年群体投保,自费投保业务也在快速发展。截至7月中旬,全省投保人数已经达到了256.7万人,覆盖率达23%,全省共理赔5000多例,赔付金额6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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