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湖南省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15〕100号),《实施方案》包括加大整体推进工作力度、继续实施重点帮扶政策、严格对象申请审核程序、确保工程进度等14个方面内容。
一、加大整体推进工作力度
整体推进将作为今后农村危房改造的主要方式。整体推进应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在农户自愿、录入全国农村危房信息系统和严格执行对象审核的基础上,通过1至2年完成一定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争取“改造一片、优化一片、小康一片”。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建设“五保之家”,统筹解决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的住房困难。
二、实施重点帮扶政策
重点帮扶对象为基本无投劳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危房特困农户,主要包括分散供养五保户及赤贫农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应与国家农村精准扶贫名单相衔接,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特困农户、自然灾害房屋倒损特困农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伤残军人家庭。
三、严格对象申请审核程序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审核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三级公示审批”程序。县市区要组织好与经批准的危改户签订合同,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有关信息。
四、确保工程进度
8月底前第一批任务开工率达到50%。9月底前开工率达到100%。11月底前,竣工率达到100%。12月底前,基本完成竣工验收。春节前,危改户能100%入住新居。
五、严格资金拨付监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竣工验收1个月内,所有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必须拨付到位。
六、合理选择建设方式
现阶段危房改造主要以原址重建和农户自建为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相对集中重建、五保户集中供养等方式。对确需拆旧建新的重点帮扶五保户,由乡镇或者村统一规划、集中建设,或对现有旧村部、旧校舍、旧厂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无偿交由五保户使用,新房产权归乡镇或者村集体所有。要结合规范农民建房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排水、垃圾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实施村庄整体迁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