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月租房补贴额=月租房补贴标准×家庭应补贴面积
租房补贴面积保障标准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家庭应补贴面积按照家庭现住房使用面积与租房补贴面积保障标准的差额计算。即家庭应补贴面积=租房补贴面积保障标准(12平方米/人)×享受租房补贴家庭人口-认定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应补贴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按15平方米计算。
问题七、租房补贴标准及每户每月最低可申领的补贴是多少?
问题八、如何申请“三种补贴”?
“三种补贴”申请人持以下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一)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申请家庭还须提供全体申请家庭成员签字的《申请住房保障委托书》;
(二)家庭户口簿;
(三)申请家庭身份证明(低保、特困、劳模、优抚等);
(四)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有关材料;
(五)家庭住房情况有关材料等要件;
(六)有其它特殊情况的,提供其它相关证明。
问题九、持有《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且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如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答:持有《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租房补贴类)》,办理备案手续。未在网上签订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的,不予备案。
问题十、租房补贴如何计发?
答:租房补贴自网上签订的租赁合同起租当月开始计发,原则上到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次月起停止发放。但计发期间申请人家庭出现不符合租房补贴条件、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等情况的,补贴停止发放。
住房保障热线电话: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2339450023316187
和平区房管局:23329370
河西区房管局:28138773
南开区房管局:27228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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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房管局:8412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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