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与标准

惠民政策2018-06-17三水老师

2016年广东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直到14周岁为止,下面是详细内容。

2016年广东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截至目前,我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还是按照2009年颁布的政策执行,即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在达到规定年龄(男60岁,女55岁)时每人每月可领取150元奖励金,此政策还将继续执行。将来“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后,我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将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具体规定尚在研究中。

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则表示,未存档独生子女父母将无法领取津贴的说法实属误读。

据广州市卫生计委介绍,此前曾发通知表示,从2015年11月1日开始,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统一由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办负责办理。随本市户籍配偶在本市居住的女性可以在其男性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镇)申办。

同时,为将独生子女父母的信息整合至市民卡,方便市民将来通过市民卡查询本人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情况,也为掌握我市独生子女父母持证的数量,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群众,主要是在单位办证的群众,需尽快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独生子女优待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办办理光荣证信息登记。

“网传现时登记独生子女父母信息,则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可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不登记者则不能享受属对文件的误读与无端推测。”市卫计委工作人员说。

广东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了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问题

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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