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区民政部门的认定结果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经上述审查程序认定符合准入条件的家庭签署认定意见,注明配租、配售标准,并上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经联席会议认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中国·福州”门户网公示,公示期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区住房保障部门、区民政部门要建立住房保障家庭信息档案。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轮候配租期间,由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与保障对象签订租赁补贴协议,并按月拨付租赁补贴至保障对象个人账户。对以虚假资料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应立即纠正,并取消该家庭5年内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现在多数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正是抱着“政府让利,不会让企业吃亏”的态度,积极加入公租房建设的项目。这些房屋一律优先保障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居住。企业之所以这么响应,就是因为这方面的税费和优惠政策给予他们很大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