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民政、天津财税、天津残联联合下发《关于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即日起可申请办理。经测算,预计全市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较原政策净增10万人。
据天津发布微博报道,从2月14日天津市民政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即日起,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包含原先享受补贴政策的残疾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申请办理两项补贴,6月30日以前申请的,补贴从1月份计发;6月30日以后申请的,补贴从申请当月计发。
补贴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享受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和多重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补贴标准: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1.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55元,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