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农村建设政策规定,山东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5)

惠民政策2018-07-22王华老师

——传统村落保护不够,建设风貌趋同,地域特色不明显。有的地方片面理解农民迫切需要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愿望,在“拆旧建新”、“弃旧建新”时,对传统村落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不力。有的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在建设中对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地形地貌等要素考虑不足,忽视乡村特色。

——村庄聚合型农村新型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难度较大。“村改居”阻力较大,村民担心不再享有支农惠农政策,政府难以负担“村改居”后社区人员工资、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带来的财政支出。集体资产改制进展不快,影响了居委会功能的发挥。受《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因素制约,行政村合并后,区划代码难以变更,无法纳入城镇化统计。

第四节农村人口转移趋势

一、转移特点

我省农村人口转移与全国相比,既有共性,也呈现出很强的个性。主要特点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农村人口转移具有不完全性。基本上是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家属子女随迁比例仅30%多。

——转移劳动力择业范围狭窄。多数从事以体力劳动为主的简单劳动,就业层次不高。

——转移劳动力文化素质普遍高于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农村转移劳动力具有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2%,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具有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78%。

——劳动力转移以就近就地为主。截至2012年底,全省农民工数量达到2330万人,其中:乡以内转移的农民工1347万人,占58%;乡外县内转移的397万人,占17%;县外省内转移的395万人,占17%;省以外的191万人,占8%。

——劳动力转移渠道呈现自发性和市场化。多数是个人在城镇劳动力市场寻找就业岗位,或依靠在城镇工作生活的亲属朋友提供就业信息。

——不愿意放弃农村相关权益、相对较高的城市消费水平、较小的收入差距是阻碍我省农村人口转移的主要因素。据有关调查,不愿意放弃农村土地权益的占47.8%,不愿意放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占41.7%,城市生活消费高的占35.3%,进城务工收入与本地就业收入差距较小的占30.2%。

二、转移趋势

就地就近城镇化是我省农村人口转移的主要特征,未来一段时间,人口转移仍将延续这一趋势:

——县(市)和重点镇是吸纳农村人口的主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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