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优待政策办理。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家长,持《入伍通知书》及兵役机关复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二、女兵报名应征程序
(一)网上报名。8月5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报名(高中应届毕业生需在高考成绩揭晓后报名)。
(二)确定初选对象。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对学籍进行审核,计算高考相对分数,并以应征青年户籍(应征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为单位,根据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初选预征对象。
(三)打印表格。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短信通知初选对象本人,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四)初检初审。初选预征对象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参加初检初审。合格的按照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征集任务数的3倍作为体检对象。
(五)综合考评。结合体检工作,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检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素质考评。
(六)批准入伍。对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批准入伍。
(七)优待政策办理。与男兵要求相同。
入伍基本条件
男青年: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可放宽至21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可放宽至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至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24周岁。身高160cm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女青年: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可放宽至20周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身高158cm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计算方式与男青年相同)。
具体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解放军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颁布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