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打小偷被判刑!
11月28日,云南省宣威市法院传出消息,被告人何尔才、何尔树犯故意伤害罪,各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152307.93元的80%,即121846.34元。当法官来到宣威市看守所对备受当地关注的打死小偷案宣判后,何尔树兄弟说,“我们现在很后悔,没想到打小偷也会被判刑。”
“我们抓了个小偷”
今年2月11日凌晨,宣威市公安局宝山镇派出所接到辖区乐红村的何尔才电话报案称,他们在山上抓获一个小偷,请求处理。民警赶到现场急忙将已经昏迷的被害人送往医院抢救,被害人在途中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外伤并疾病死亡。
当晚,何尔树兄弟交代了事情的发生经过。10日晚上10点多钟,他们叔侄3人从宣威普立乡返回乐红途经红石壳(地名)时,发现有2人在村民夏某家的地中挖洋芋,他们就上前喊道:“不许动!”偷洋芋的何某2人返身就跑,他们兄弟追撵到何某并叫他背着洋芋到村委会。何不去,被他们用木棒打了几下才跟他们走,才走出四五百米,何丢下洋芋又想跑,他们气愤之余用木棒和铁锤又打了何某的腿和手臂
次日,何尔树兄弟向受害人家属支付了赔偿金8000元。
殴打小偷构成故意伤害
处理好受害人的丧事后,受害人的父母、妻子和儿女及死者的弟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赔偿丧葬、死亡补偿、赡养、抚养等费用228004.8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10日22时许,被告人何尔才、何尔树及其子返回乐红途经红石壳时,发现有人在挖夏某家的洋芋,偷挖洋芋的何某2人见有人查看,随即逃跑。何尔才2人追撵到何某后,先后3次用铁锤、斧把、木棒对何进行殴打,造成受害人外伤达30余处。后何尔才用电话向派出所报告抓到一个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