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剑明:针对POS机套现经营者的法律责任,根据2009年底两高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规定: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而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该《解释》将原先只能界定为违规的POS机套现行为界定为违法,相应的处罚更严厉。
李振山:对于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196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其中,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邱剑明:我认为目前刑法对于个人未超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的套现行为如何惩罚还需要继续完善。此外,从民法的角度来说,个人通过没有实际交易进行套现的行为,应当构成不当得利。
主持人:一般的信用卡都有提现功能,持卡人为什么不直接通过ATM机提现却要大费周折,甚至冒着违法风险套现呢?
马凌:要明白这个问题,就需要清楚信用卡套现和前往ATM机或银行柜面直接取现的区别。后者,要支付从当天起计算的每天万分之五利息和一些相关手续费用,且取现额最多只有透支额的50%。而通过POS刷卡机套现则可以将透支额度现金全部套出来。此外,因为信用卡用户有最高56天的免息消费期。因此,56天不收利息且无手续费,且仅需支付1%至3%的中介费。如果免息期到了不想还款,套现经营者还可以帮忙先还款后再次套现。这就相当于变相得到了一笔无息贷款,同时还能享受银行针对刷卡消费而设立最低还款额度、积分优惠等措施。
主持人:也有这样的声音:套现只是占了银行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邱剑明: 利用POS机进行信用卡套现,虽然从表面看来可以获得可观的利益,但其本身是极其危险的。即使POS机套现经营者或持卡人没有达到刑法规定的起刑点,可以免于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仍然可能因为这样的套现交易承担巨大的损失。首先,POS机套现经营者极易成为犯罪目标。因为业务需要,他们必须持有大量现金,从而成为很多抢劫、盗窃等犯罪分子的目标客户。实践中,也已多次发生针对POS机套现经营者的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 主持人:那么刷卡套现的顾客都是些什么人?他们应该承担哪些风险?
李振山:大部分是长期透支信用卡无力偿还的人,这些人自己无法还款,就找刷卡套现公司把额度内的金额刷出来,然后用这笔钱偿还卡债,并付给刷卡公司一定的手续费,这种方法被他们称之为养卡。看起来,持卡人好像不吃亏,但实际上,频繁去套现公司刷卡风险非常大,因为这种养卡方式很容易让持卡人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使之背负的债越来越多。其核心问题是,这种套现行为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POS机套现的本质是虚构交易或者根本不存在交易,持卡人在刷卡后无法像正常交易那样得到实际的商品或服务,而POS机套现的经营者自然也不会出具相应的发票。因此,持卡人在这样的境地下是完全没有法律保护的。一旦持卡人在刷卡后,经营者拒绝向其支付现金,持卡人很难追究经营者的责任,因为刷卡套现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