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时,正巧见到前来医院进一步了解案情及王会仙伤势的汝州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红军及事故科民警。
王红军说,就现在情况看,王会仙因特殊的家庭状况,后期康复仍需不少费用。“目前这起重大交通事故已成功告破,但肇事司机逃逸,我们正全力缉拿。”
刚才,王会仙打来电话,截至目前,已收到大量衣服及零食,吃的喝的解决了,捐款已达6000余元,王会仙已要求医生安排手术,同时对献出爱心的朋友们表示感谢。
困难家庭如何获得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对象是,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者在居住证登记地居住超过一定期限,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
所谓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比如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不包括下列人员:连续3年以上(含3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服刑人员,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货币财产和实物财产,主要包括:现金、存款以及有价证券,贵金属及其金融衍生产品,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余额,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房屋,债权、股份,家庭成员作为投保人购买的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著作权、专利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其他应计入家庭财产的项目。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纯)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对象是家庭,而不是个人。当然,如果家里只有一个人,这时个人与家庭概念重合,但对象仍然是家庭。救助的计算标准是全体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再综合考虑家庭财产的实际状况,看看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如果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暂时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家底厚实,或者家底薄,但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都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条件。如此看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是一个动态过程,并不是一旦享有就长期或者永久享有。
想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要走什么程序呢?
首先要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登记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出具诚信承诺书和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委托书。
其次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组织召开村(居)民委员会会议民主评议,根据调查和评议结果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7天,然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最后,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长期固定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