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外遇遭老公捅数刀,部起争执再次连捅数刀

今日资讯2018-10-28三水老师

在妻子与他人发生婚外情,丈夫在争吵时挥菜刀将其砍伤,在妻子住院治疗期间,因苦劝妻子与对方断绝关系遭到拒绝后,又在医院病房内对其连戳数刀,导致妻子浑身多处受伤。5日,沭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妻子外遇遭老公捅数刀,病房起争执再次连捅数刀

妻子外遇遭老公捅数刀,病房起争执再次连捅数刀

今年2月3日20时许,魏某在沭阳县沭城镇某花园小区住处,因其妻朱某有婚外情而产生不满,并与朱某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魏某持菜刀砍伤朱某头部及左手腕部,经法医鉴定,朱某头部损伤构成轻微伤、左腕部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后朱某在沭阳县中医院治疗期间,魏某因劝说朱某与对方断绝关系,遭到朱某拒绝并对被魏某进行埋怨、讽刺,使魏某彻底绝望,遂产生杀害朱某之念。

妻子外遇遭老公捅数刀,病房起争执再次连捅数刀

同月9日23时许,魏某携带事前准备的尖刀和菜刀到朱某病房,趁朱某不备,持尖刀戳朱某颈部、胸部、腰部等处。医护人员到场后,魏某扔掉尖刀并拨打电话报警。经鉴定,朱某肩部、背部、腰部损伤均构成轻微伤,颈部、胸部损伤均构成轻伤二级,面部损伤构成轻伤一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魏某故意杀人、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魏某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魏某在故意杀人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系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魏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魏某得到了被害人朱某的谅解,且在本案中朱某存在一定的过错,可以对被告人魏某酌情从轻处罚。综上述情节,法院对魏某犯故意杀人罪予以减轻处罚,犯故意伤害罪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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