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联合学院集资,西安非法集资诈骗案件

今日资讯2018-10-28王新老师

 西安联合学院集资2015
西安联合学院集资2015,西安非法集资诈骗案件   6月6日电(记者冽玮 冀浩凡)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获悉,6日下午,西安联合学院涉嫌非法集资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施某被西安警方从马来西亚押解回陕。据悉,施某作为该案主要嫌疑人,案发后逃亡境外,被警方列为猎狐2015专项行动在逃人员。

  据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介绍,施某系西安联合学院办事处副主任,也被警方认定为本案五大核心人物之一。

  记者了解到,根据出境记录显示,2016年11月西安联合学院涉嫌非法集资案发前,施某已潜逃至马来西亚。今年2月,施某被西安警方列为猎狐2015专项行动在逃人员,在中国公安部统一协调和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的大力支持下,马来西亚警方协助西安警方于5月28日将施某在吉隆坡抓获。至此涉及该案的五大嫌疑人已全部落网。

  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侦查员周嘉旭称,施某弟弟也是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涉案人之一,在施某到案之后,其弟迫于压力,于6月2日在上海主动投案。西安联合学院涉嫌非法集资案的5名主要嫌疑人已经全部落网。

  警方指出,西安联合学院案件非法提成获利人员,按照公、检、法联合公告的时限要求,尽快投案自首。

  西安联合学院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介入。5月1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西安市公安局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称,集资参与人员尚未在指定地点登记或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可就近到当地派出所或指定地点进行报案登记。报案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合同、交款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说明集资经过、金额等情况。

  西安公检法三部门同时告诫称,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人员自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前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配合调查、积极退赃的,根据情节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退赃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对窝藏、包庇犯罪人员,帮助犯罪人员毁灭、伪造证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西安非法集资诈骗案件
西安联合学院集资2015,西安非法集资诈骗案件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将普法宣传工作与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相结合,在3月25日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期间,组织司法干警、公证员和律师组成了普法宣传队伍,在明德门广场以崇尚法律、反对非法集资为主题,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诈骗法制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主要围绕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重点向社区居民发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诈骗手册》,以大量事实揭露非法金融机构和个人从事非法集资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对广大居民群众认清其危害性,识别其真面目,提高识别和抵制非法集资诈骗的能力,具有深刻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社区居民崇尚法律、远离非法集资诱惑,努力营造科学、文明、法治的社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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