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吴爱英,汉族,1951年12月生,山东省昌乐县人,197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1.031973.08,山东大学政治系学生、校党委委员、班党支部副书记、副班长;1973.081974.12,山东省昌乐县委党校教员;1974.121975.09,山东省昌乐县高崖公社党委副书记;1975.091976.11,山东省昌乐县委常委,城关公社党委副书记;1976.111978.07,山东省昌乐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兼城关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 1978.071982.10,共青团山东省昌潍地委书记、党组书记;1982.101989.12,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青联副主席、主席,省少工委主任(其间:1988.091989.01 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1989.121990.08,山东省妇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90.081992.06,山东省妇联主任、党组书记;1992.061993.04,山东省妇联主任、党组书记兼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分院院长;1993.041993.05,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妇联主任、党组书记兼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分院院长;1993.051998.04,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其间:1994.031994.05 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1995.091997.10 山东大学国政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硕士课程进修班学习);1998.042002.03,山东省委副书记(其间:1998.092001.07 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在职研究生政治学专业学习;2001.032001.05 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02.032003.11,山东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2003.112005.06,司法部副部长(正部长级)、党组副书记;2005.06,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其间:2004.032006.01 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法学理论专业学习)。中共十四、十五、十六大、十七大代表;中共第十四、十五、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七届中央委员;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二十三、刘延东,汉族,1945年11月生,江苏南通人,196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3月参加工作。刘延东的父亲是无产阶级革命家,原农业部副部长刘瑞龙。19641970年,清华大学工程化学系学习,其间任政治辅导员,19701972年,河北省唐山开平化工厂工人、技术员、车间负责人 。1972--1978年 北京化工实验厂工人、党委宣传科干事、车间党支部书记、厂党委常委、政治部副主任、主任 。1978--1980年 北京化工实验厂党委副书记 。1980--1981年 北京市委组织部干部 。1981--1982年 北京市朝阳区委副书记 。1982--1991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常务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主席。1991--1995年 中央统战部副秘书长,全国青联主席,中央统战部副部长(1990--1994年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学理论与方法专业在职学习,获硕士学位)。1995--1998年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 。1998--2001年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正部长级),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1994--1998年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在职学习,获博士学位)。2001--2002年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正部长级),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02--2003年 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03--2005年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05--2007年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 。2007--2008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2008--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北京奥运会组委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六届、八届、九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二十四、乌云其木格,蒙古族,1942年12月生,辽宁北票人,196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8月参加工作。1958--1960年 内蒙古科学技术专科学校学习 1960--1964年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校师资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1964--1968年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党校教员。1968--1979年 《包头日报》社编辑、编辑组副组长、编辑室副主任 。1979--1980年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经委办公室干事。1980--1983年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干事、副主任(副处级)。1983--1984年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84--1988年 内蒙古自治区妇联主任、党组书记。1988--1989年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 。19891994年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4--2000年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2000--2001年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代主席 。2001--2003年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 。2003--2008年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2008--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 。中共第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二十五、严隽琪,汉族,1946年8月生,江苏苏州人,民进成员,1967年9月参加工作。 1962--1967年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学习 19671968年 留校待分配 19681978年 江苏徐州矿务局卧牛矿机电队工人,第一机电修配厂技术员、职工大学教师 19781981年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硕士研究生 19811995年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其间:19841986年丹麦技术大学海洋工程系博士研究生) 19952000年 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助理兼机械学院院长,民进上海市副主委(1999.12) 20002001年 上海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民进上海市副主委 20012002年 上海市副市长,民进上海市副主委 20022002年 上海市副市长,民进上海市主委 20022007年 民进中央副主席、上海市主委,上海市副市长 20072007年 民进中央副主席、常务副主席(2007.07,2007.09按部长级待遇) 20072008年 民进中央主席 20082009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2009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中国人民争取和平与裁军协会副会长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二十六、马馼,1948年7月生,河北吴桥人,大学学历。1968年7月参加工作,197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071978.09 在内蒙古巴盟乌拉特前旗苏独仑公社插队,任大队副主任、公社革委会副主任。 1978.091982.07 在南开大学历史系中国史专业学习。1982.071987.07 南开大学分校教师、党委副书记。 1987.071989.08 南开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1989.081995.01 国家计生委宣教司副司长,国家计生委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995.011997.09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1997.092000.04 中央纪委常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2000.042002.11 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机关党委书记。2002.112004.01 中央纪委常委。2004.012007.08 中央纪委副书记。2007.082007.09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2007.09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马馼为监察部部长。2008年3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监察部部长。十七大当选为中共中央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十五大、十六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2004年1月在党的十六届一中全会上增补为中央纪委副书记。
二十七、郝建秀,汉族,1935年11月生,山东青岛人,195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9月参加工作。1949年至1954年青岛国棉六厂工人。1954年至1958年中国人民大学速成中学学习。 1958年至1962年华东纺织工学院纺织工程系棉织专业学习。1962年至1965年青岛国棉六厂工程师室技术员。 1965年至1977年青岛国棉八厂副厂长、革委会主任、党的核心小组组长,青岛市革委会副主任、市委副书记、市总工会主任,山东省总工会副主任、省妇联主任、省委常委。1977年至1981年纺织工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全国妇联副主席。 1981年至1982年纺织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1982年至1987年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书记处书记。1987年至1998年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正部长级)。 1998年至2001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正部长级)。2001年任九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2003年3月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届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十二届五中全会增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委员。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增选为常务委员。
二十八、李斌,汉族,1954年10月生,辽宁抚顺人。中共党员。2001年9月2007年5月任吉林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07年5月2007年8月任中共吉林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07年8月2008年3月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2008年3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是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中共吉林省第七、八、九届省委委员。
二十九、张梅颖,汉族,1944年1月生,四川南充人,民盟成员,1962年8月参加工作。1962―1968年 第四军医大学医学系学习 1968―1971年 解放军第二二二医院外科医生 1971―1979年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医政科干部 1979―1994年 北京肿瘤防治研究所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核医学科副主任、主任 1994―1995年 北京肿瘤防治研究所副所长、核医学科主任 1995―2000年 北京医科大学临床肿瘤医院副院长、北京肿瘤防治研究所副所长,北京肿瘤医院副院长 2000―2002年 民盟中央专职副主席(2001.02按副部长级待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委,北京大学肿瘤学院兼职教授 2002―2003年 民盟中央专职副主席,九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兼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委,北京大学肿瘤学院兼职教授 2003―2005年 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2003.11按部长级待遇),十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兼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职),北京大学肿瘤学院兼职教授 2005―2006年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十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兼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职),北京大学肿瘤学院兼职教授 2006―2007年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职)2007―2008年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第一副主席,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职) 2008― 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第一副主席,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职) 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十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增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三十、张榕明,汉族,1944年6月生,浙江宁波人,民建成员,1966年8月参加工作。19611966年 北京工业大学无线电系无线电技术专业学习。19661968年 留校待分配 19681969年 辽宁省辽阳市科学试验厂技术员 19691981年 辽宁精密元件厂、辽宁省辽阳市电子仪表厂技术员 19811983年 辽宁省辽阳市电子仪表厂副厂长、厂长 19831984年 辽宁省辽阳市电子工业公司副经理 19841985年 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副区长 19851993年 辽宁省辽阳市副市长 19931997年 辽宁省副省长(其间:1996.031996.05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72001年 民建中央副主席,辽宁省副省长,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1999年) 20012003年 民建中央专职副主席,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20032005年 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2003.11按部长级待遇),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职),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20052007年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职),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 20072008年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第一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职),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 2008 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第一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职),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 第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十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增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