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程孟仁伙同他人共同或者单独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57万余元,何文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人民币共计1804万余元,均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程孟仁打招呼何文接工程收钱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显示,何文做的第一个工程是在2003年10月,通过程孟仁的打招呼,何文顺利接到了路桥公司北盘江大桥桥头开挖项目及高开司玉三高速石料供应等项目,并从中获利110万元。
2007年初,程孟仁还给时任公路公司总经理张林打招呼,叫其关照下何文接工程。张林答应后并让何文找时任公路公司下属机械化公司经理杨庭林联系。杨庭林得知何文与程孟仁是情人关系后,于同年底的一天,在贵阳市府路一家茶楼派人送给何文20万元。
2008年初,杨庭林与何文约定由何文通过程孟仁的关系承接石料供应项目,杨庭林负责具体供货并按供应方量给何文提取好处费。
何文将上述情况告诉程孟仁后,程孟仁表示支持并让何文成立公司与杨庭林长期合作。同年8月,杨庭林帮助何文注册成立了一家物资有限公司,两人开始正式合作。
就这样,两人通过程孟仁的打招呼,先后接到路桥公司西南环线路面玄武岩石料供应等项目,而何文也先后从杨庭林处得到所谓的好处费多达553.8998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03年至2011年,程孟仁就伙同何文通过上述方式,先后在高速公路隧道工程、重油供应、石料供应等工程项目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王庆、高成、杨庭林等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804.43735万元。
而在这几年中,何文都是通过程孟仁的打招呼,接到了各类工程。每次程孟仁都不会出面,一般由何文去接洽并具体实施,而收钱也全部由何文来负责。
3.程孟仁:购买别墅的200万是我借的,要还的
除了与何文共同受贿以外,检察机关还指控程孟仁个人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252.885万元,其中就包含一套价值200万元的联排别墅。
2011年5月,安顺林木房地产公司法人申建新请程孟仁帮忙承接安顺市公路局职工经济适用房项目。程孟仁答应帮忙并给安顺市公路局党委书记熊尤刚等人打招呼。
同年9月28日,安顺林木房地产公司与安顺市公路局签订了代建协议书。为感谢程孟仁的帮助,申建新送给程孟仁人民币200万元用于购买保利温泉新城一期的一栋联排别墅。
这200万只是我借的,肯定是要还的。对于这项指控程孟仁表示否认,称考虑到妻子身体不好,才想换一个低一点的楼房,而且家里的经济也负担得起。我把遵义的房子都卖了,就是为了还钱。程孟仁不承认自己受贿这200万。
而冲着程孟仁厅长职务去的人也不少,其中车晓宇就免费帮程孟仁装修了其在贵阳市延安巷的房子,花去9.4万元,没有让程孟仁出过一分钱。
程孟仁的回报也很简单,又通过打招呼的方式,让车晓宇接到一些装修工程,而车晓宇也很懂事地又送来6万元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