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下午15时20分,伊金霍洛旗教育局将处理意见及时上报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同意伊金霍洛旗教育局对此事件的处理决定。
12月2日下午16时,第二幼儿园召开家长会议,由刘丽霞园长向广大家长说明事件的详细过程和处理决定,向该班家长道歉,同时希望被踢幼儿尽快到医院接受身体检查。因幼儿身体无任何异常状况,家长一致表示无需至医院接受身体检查。
12月2日下午16时30分,旗教育局召开了全旗校园长会议,要求全系统深入开展自查活动,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反思师德师风中存在的问题,做到警钟长鸣。
12月4日晚21时,伊金霍洛旗委、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旗教育局对于事件的处理决定,并提出如下要求:
1.严格按照《教师法》、教育部六项禁令和《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鄂教发[2013]37号),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2.对全旗教育系统教职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深入调查类似事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