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支出经济类分类则反映政府支出的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是支付了人工费、会议费还是买了办公设备。
此次增加的目级科目属于功能分类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功能分类的类款项之后新增的一个层级。也就是在对项级支出进一步细化。
国内对行政成本的口径进行量化分析的时候,通常是小中大三种口径。小口径就是人大、政协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的行政管理费,中口径为2006年旧科目的行政管理费、公检法司支出和外交外事支出之和,大口径在中口径的基础上加上武装警察部队支出、对外援助支出和其他部门事业费。
此次财政部将行政成本定义为行政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开支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
上述口径与旧科目下的行政成本口径即行政管理费、公检法司支出和外交外事支出较为接近。
行政单位的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审判、监察各级机关、人大和政协各级机关以及各级行政机关,还包括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财政部要求,各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财政部门自行确认属于行政成本的支出及项目,然后上报2001年到2010年的行政成本数据。
财政部拟推预算公开 地方纠结进度
财政部日前向各地财政机关发出一份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准备要求各地规范、有序地推进地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该征求意见稿对各地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作出了统一要求。对此,各地财政官员反应不一,有的赞同,有的迟疑。
统一还是分散?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得的这份名为《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称,随着民主政治进程的推进,社会各界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期望和呼声越来越高,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2009年发生的广州和上海公开预算信息的事件,对财政部门官员触动较大,一位官员在一次内部会议上表示。
《通知》要求各地依法、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预算信息,做好财政预算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和其他相关基础工作。
该《通知》对各地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作出了统一的要求,要求规范各级财政机关向同级人大送审的财政预算决算报表以及部门预算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同时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报表以及预算执行和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对于上述统一要求,各地财政官员的反应不一。
湖北省财政厅预算处的一位官员表示,各地预算信息公开的实践进展程度不一,沿海发达地区的进展较快,而西部地区进展较慢,不应该作统一的要求。
浙江省一位官员也对此表示赞同,各地预算信息公开进度的差距较大,当前各地应当明确自身在全国各省预算公开中的位置,然后制定相应的目标和措施。
各地进度不一的一个例证是,东北某省的官员抱怨当地人大要求和财政厅预算执行联网,而广东省早已经完成了人大和财政部门的联网。